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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 13100

院校性质: 财经院校

所在省份: 江苏

所在城市:

主管部门: 江苏省

院校属性: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规定》、《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院2011年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院性质及概况

学校代码:13100 

江苏招生代码: 1604 

1、学院全称: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3、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5、学院层次:专科

6、学习年限:三年

7、收费标准:

类别

学费(元/年)

住宿费(元/年)

普通类专业

13000

1200

艺术类专业

13000

1200

中外合作专业

16500

1200

8、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9、证书类型: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院概况

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汽车、机械和土建为特色,文理经管协调发展,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占地830余亩,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环境优美。学院学制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 专业设置

学院从2000年建校以来,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紧贴市场设置专业,培养社会急需和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目前学院设有机械工程、汽车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信息工程、经济与管理工程、人文与社会科学6大系38个专业和国际交流项目。

● 人才培养

学院坚持“严教肯学,金石为开”的办学理念,已为社会培养了九届15000余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取得优良成绩。按照“大平台、多模块、柔性化”的教学思想,以综合职业素质、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技能培养为主线,突出职业技能,落实学做合一,充分鼓励学生在“大平台”下,根据市场需求、个人兴趣、职业发展,自主柔性选择专业方向,实施模块化培养。学院十分重视因材施教人人成才的办学理念,强化分层次教学和个性化教育,努力促进每一位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坚持对学生“双证书”培养制度,建有金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南京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国1+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地。全院各类中高级岗位资格证书30余种,学生获证率90%以上。

● 师资队伍

学院依托南京高校林立、资源丰富的优势和灵活的用人机制,聘请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江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等著名高校的教授来校任教;“不惜代价、不遗余力、不留遗憾”引进优秀人才和能工巧匠,学院拥有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71名,双师型高素质中青年骨干教师126名,讲师9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讲师64名。

● 学生管理

秉承“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在校生全程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新生入学军训由我院共建部队院校承接训练。学生公寓由我校后勤公司、宿管科以及辅导员三级协同管理,学校是江苏省平安校园、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 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6个实训中心、30个实验实训模块。数控技术实训中心已成为江苏省高职实训基地建设点,汽车实训中心设施现代、设备优良、享有盛誉。2008年全国(江苏赛区)数控大赛、南京市高技能数控大赛,2009年南京市高职院校机电一体化技能竞赛、装配钳工技能竞赛等均在我院基地举行。近三年来,学院获全国和省市各类技能大赛奖22项。

● 就业深造

学院坚持产学结合,实施“毕业顶岗——毕业设计——毕业就业”一体化,建有南京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金陵装饰有限公司、南京园林规划设计院、江苏微软技术中心、熊猫电子集团、南京三联会计事务所、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南京锦江饭店、江苏省中国旅行社等110余家校外实训和就业基地。2007-2010连续四年毕业生就业率经省教育厅核实超过98%。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参加“专转本”选拔,“专转本”政策按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 文化生活

学院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学生组织众多,体系健全。学院注重搭建平台,鼓励在校学生通过参加校园活动和学生组织,培养其组织管理和协调协作等各项能力。目前,学院的品牌特色活动有:“社团巡礼”、“科技文化节”、“职业技能节”、“公寓文化节”等,此外各项寓教于乐的校园活动种类繁多,各学生组织的活动中心设施完善。数百名学生组织骨干因为在校期间得到了锻炼,毕业后成功创业或就职于知名企业。

● 扶困助学

我院高度注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解困助学工作,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构建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勤工助学为基本途径的解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通过综合考评制度,分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和单项奖等奖学金,奖助面达40%以上。还设立参加省级赛事获奖、各类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自主发明创造专项奖学金。

● 国际交流

学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USQ)、新西兰UNITEC国立理工学院、英国萨塞克斯大学等建有长期广泛的学术交流与联系。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USQ)建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国际会计三个合作项目,每年选送赴澳留学生攻读学士、硕士学位,并正在拓宽机械、汽车专业人才培养的合作渠道。

2011年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院系名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元/年)

计划

机械工程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工艺)

3

13000

140

2

数控技术

3

13000

80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3000

95

汽车工程

4

汽车运用技术

3

13000

40

5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13000

90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3000

170

7

汽车电子技术

3

13000

50

8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13000

100

建筑与土木工程

9

建筑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

3

13000

100

10

建筑工程技术

3

13000

180

11

工程造价

3

13000

170

12

工程监理

3

13000

55

13

市政工程技术

3

13000

40

14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13000

40

信息工程

15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13000

75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微软特色)

3

13000

120

17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三维动画技术)

3

13000

40

18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13000

70

19

移动通信技术

3

13000

70

20

通信网络与设备

3

13000

30

21

软件技术

3

13000

40

经济与管理工程

22

会计

3

13000

150

23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13000

85

24

市场营销

3

13000

60

25

电子商务

3

13000

35

26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3

13000

60

27

物流管理

3

13000

60

28

会计与审计

3

13000

95

人文与社会科学

29

旅游管理

3

13000

60

30

酒店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

3

13000

40

31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13000

35

32

商务英语

3

13000

40

33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13000

35

34

法律文秘

3

13000

35

35

旅游英语

3

13000

35

36

环境艺术设计

3

13000

100

37

装饰艺术设计

3

13000

100

38

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

3

13000

100

国际交流

39

旅游管理

3

16500

30

40

酒店管理

3

16500

30

41

会计

3

16500

30

4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16500

30

43

电子商务

3

16500

30

44

建筑工程

3

16500

30

总计

3100

第二章 填报注册

第一条 艺术类(美术),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分和美术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可以填报我院志愿。

第二条 普通类,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作限制,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我院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院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成为我院2011年录取新生。

4、对填报注册我院的优秀考生实行奖励政策。

①、艺术类,文化分、艺术分分别达到江苏省本科艺术类省控线(投档线)及以上的考生,填报我院唯一一所院校,报到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②、普通类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江苏省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省控线(投档线)30分以上的考生,注册我院唯一一所院校,报到时,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和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思想,择优录取。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报考我院艺术类的考生,需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同时达到省艺术类控制线且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4、对注册我院的普通类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排序,注重综合素质的考察,择优录取,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

5、除艺术类与普通类之间专业不可调整外,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可调。

6、往届生的录取规则按照省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对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予以加分,并按加分后的成绩顺次录取。

8、有专业特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招生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发文件为准

第四章 报到入学

第四条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学院。

第五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院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 新生报到后,所报专业不足20人的,学院一般不开办此专业,考生可在同批次招生专业中任意选择其他专业学习。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学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奖助学金

我院高度注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解困助学工作,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构建以奖学金为激励措施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勤工助学为基本途径的解困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通过综合考评制度,分别设立特、一、二、三等和单项奖等奖学金,奖助面达40%以上。还设立参加省级赛事获奖、各类自主发明创造以及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专项奖学金。

第六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八条 学院联系方式

1、学院地址:江苏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金铜路2号

招生咨询电话:025-86195088、86195099、86196210、86197657、86196207(传真)

2、学院办事处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教育厅院内)

办事处咨询电话:025-83307016 52602556(传真)

 3、网址www.jku.edu.cn E-mail: Zsb@jku.cn

2011年各地区招生联系电话

地区代码

地区

组长

电话

副组长

联系电话

01

南京

郑老师

13913857808

张老师

13905145732

赵老师

15850606660

02

无锡

王老师

13016990285

杨老师

13851934952

03

徐州

邓老师

18915967021

贾老师

13851882326

04

常州

倪老师

13032544183

严老师

15951757522

05

苏州

舒老师

13776603582

黄老师

13851886066

06

南通

顾老师

13913908136

仲老师

15261470152

07

连云港

薛老师

13851432087

胡老师

13851814827

08

淮安

郭老师

13626106167

邹老师

13611595896

09

盐城

李老师

13655175618

严老师 宋老师

13770968106

13951896917

10

扬州

童老师

13358126266

宋老师

13675190725

11

镇江

邱老师

18914776277

许老师

13913907616

12

泰州

张老师

13813977813

明老师

13776680644

13

宿迁

姜老师

13002588608

仇老师

13003421426


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金肯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

第十条 本章程最终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